珠海市人民政府關于廢止《珠海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規定》和《珠海市農貿市場管理辦法》的決定(珠府令第144號)
珠海市人民政府令
第144號
《珠海市人民政府關于廢止〈珠海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規定〉和〈珠海市農貿市場管理辦法〉的決定》已經2022年12月14日十屆珠海市人民政府第22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,現予公布,自公布之日起施行。
市 長:黃志豪
2022年12月23日
珠海市人民政府關于廢止《珠海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規定》和《珠海市農貿市場管理辦法》的決定
經2022年12月14日十屆珠海市人民政府第22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,決定廢止《珠海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規定》(珠海市人民政府令第70號)和《珠海市農貿市場管理辦法》(珠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05號)。
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。